关于开展“赢在明天,我要创业”实践活动的通知

2012-06-28 11:44:00 来源: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: 收藏本文

 

各院系:

创业是一种精神,创业是一种意识,创业是一种挑战;创业是团队合作,创业是历炼成长,创业是生命体验。为了让更多的同学增强创业体验,参与创业实践,实现创业梦想,培养创新意识,增强创业能力,提升大学生创业竞争力,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拟举办“赢在明天,我要创业”为主题的2012年暑期创业体验活动。现面向全校招募实践队伍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:2012年7月7日——15日

二、活动对象: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

三、组织单位:

主办单位: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

承办单位: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石牌分院

计算机学院、软件学院团委

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先锋俱乐部

四、活动形式:以3-6人组成一个微型公司,利用学校提供的创业启动资金自选项目进行为期7天的创业实践活动。

五、活动内容:

 

序号

流程

时间

内容

1

报名

6月18-7月2日

3-6人自由组队,填写报名表,7月2日前发送至活动邮箱:hsyingzaimingtian@163.com

2

选拔

7月6日

根据报名情况选拔参加实践活动的队伍

3

培训

7月7日-8日

对创业实践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

4

撰写商业计划书

7月8日

经过培训,结合团队的经营项目,撰写商业计划书,于7月8日晚23:00前发送至活动公共邮箱。

5

实践

7月9日-15日

创业学院为每个创业团队提供300元启动资金,参与团队必须仅以此资金作为创业资金进行创业实践活动

6

分享

7月15日晚上

创业实践活动小结,团队分享创业体验

7

展示

9月13日

实践团队展示创业收获,评选出相应奖项若干个,进行奖励。

 

六、活动要求:

1.创业实践团队以公司化模式组队进行,自选项目,自主营销。

2.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。若公司经营不善导致亏损,由各团队自行负责损失,实际亏损的创业启动资金可不再收回学校;如各团队报名后没有进行创业实践,则需回收全部创业启动资金;若公司盈利,则回收学校提供的创业基金,重新分配作为获奖团队的奖金。

3.实行每日工作会制度,填写创业日志,并将创业日志于每天24:00前发送到活动公共邮箱。

4.实行每日财务报表制度。各团队必须制定详细的财务报表,记录每日进货、销售、现金流转及盈利亏损情况,并于每天24:00前发送到活动公共邮箱。

5.总结材料:活动结束一周内,即截止到7月22日,各团队需上交团队总结材料及活动相关相片、视频资料,每位队员上交个人体验心得1份。以上材料请于7月22日24:00前发送到活动公共邮箱。以上资料需按时按质提交,否则收回创业基金,并不许参与评奖。

七、活动须知:

1. 所有团队队员在参与创业实践活动过程中,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相关商业法规;

2.所有团队必须遵守诚信经营的原则,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经质量检测合格的产品;

3.遵守本次创业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;

4.参与本次活动,所有团队成员必须告知家长并获得同意

八、活动保障:

1.创业学院为每位参与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。

2.设立“‘赢在明天,我要创业’创业实践活动” 办公室(设在计算机学院、软件学院团委),对活动进行指导、组织和统筹。

3.每个创业实践团队须获得负责人所在院系的支持,并获得指导老师的全程指导和协助。

九、其他事项:

1.活动公共邮箱:hsyingzaimingtian@163.com

2.联系人:李 凯老师 159-1437-5900(学生群短号:665900)

          张容彬同学188-2511-1254(学生群短号:621254)

十、未尽事宜,由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解释。